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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标书提供虚假材料!深圳一公司再次中标引争议

近日,该项目历经废标、重新招标后,经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查实判定,中标单位仍为深圳市博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今年7月25日,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发布一则《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下称“《公告》”),深圳市洁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洁鑫公司”)质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在评议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龙华区废旧家具处理服务项目(B包)(下称“龙华区废旧家具项目”)时,作出有关于博林公司商务评分、文件真实性和资质等三方面的评审结果有误。

据报料人陈先生反映,近年来,龙华区辖区内产生的废旧家具与日俱增,预计每天产生120吨,进而需要有资质的公司对废旧家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再生利用。

据了解,龙华区废旧家具处理服务项目分A、B包,A包负责接收观湖、民治、龙华三个街道的废旧家具,而B包则负责大浪、福城、观澜三个街道的废旧家具,A、B包的预算金额均为941.7万元。该项目B包于今年4月开始投标。

陈先生反映,第一次中标结果显示博林公司高分中标,之后便遭洁鑫公司投诉,理由是博林公司在标书中提供虚假内容。随后,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介入调查。

上述《公告》显示,经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查实,博林公司在标书中提供的有关末端处理能力的证明文件不实,鉴于博林公司的违规行为对中标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判定此次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月25日,龙华区财政局判定,博林公司在竞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影响中标结果,导致废标。

据陈先生介绍,9月初该项目重新招标,博林公司的名字赫然在列。很显然,其并未受此前违规行为的影响。而在第二次评审中,博林公司顺利通过资格审验,并再次高分中标,引发业界热议。

报料人陈先生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57条第三项规定——

对于在投标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先生表示,博林公司在第一次竞标中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废标这已是板上钉钉的事,而废标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属于较为严重的后果,按理说重新招标时评委会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劝退或者直接否决,但是令人费解的是,博林公司不但通过资格审验,还在评选中再次胜出,“这多少有点让人意外,”陈先生说。

更令其不解的是,对博林公司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迟迟未作出处罚决定,这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也极为罕见。

对此,龙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明确表示,经原评委会一致认为,在尚未有处罚决定之前,博林公司理应享有竞标的权利,且第二次提交的文件符合规定,因此对博林公司的质疑不成立,该项目维持原中标结果。

据陈先生透露,11月中旬,博林公司与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就龙华区废旧家具处理服务项目进行签约,博林公司正式成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12月16日(周五)下班前,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发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博林公司和洁鑫公司均因在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龙华区废旧家具处理服务”项目(B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两家公司均被处以92022元的罚款。

龙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在采访时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57条第三项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起,博林公司和洁鑫公司两家公司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而根据上述规定,这两家公司将极有可能在一至三年内被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以上两图:12月16日,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发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博林公司和洁鑫公司均因在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龙华区废旧家具处理服务”项目(B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两家公司均被处以92022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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