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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妙招】业务巧拆分税款轻松省去120万

大地家具有限公司最近市场做得风生水起,业务收入迅速增长。但与此同时税负也在节节升高。该公司庄老板面对此情况是喜愁交加,既愁税负高,也愁没有更多资金去加大业务投入。

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估计收入总额为5,000万元(不含税以下类同),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家具销售收入,年收入大概为4000万元;一部分是上门安装收入,年收入大概1000万元。进项税额每年约500万元。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被称为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另一方面,服务业一般人的增值税率只有6%,而安装服务一般都是没有进项税额的。现在大地家具公司安装业务按照13%来缴纳是不合理的,明显加大了该公司的税负水平。这也即是自会计提出方案的切入点。

自会计分析了该公司的业务结构、收入结构和相关税负情况,建议分离该公司家具销售业务和安装业务。即把安装业务单独剥离出来,独立成立安装公司,一般人安装业务按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税负。

而如果把安装公司进一步分拆成3个公司,使每个公司的业务收入不超过500万,则增值税率更可以降低到1%。

进一步考虑,如果成立三家安装公司,每家公司安装业务收入分别为300、300、400万元,则按照现行小微企业1%优惠税率,则应纳增值税为10万元。

经过这样的两次拆分,最多节省成本120万元。自会计建议庄老板,尽快将该公司的安装业务分离出来。听完建议后,老庄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节省了这么多税,终于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未来的公司发展了。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而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徽纳增值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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