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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退款遭拒!消费者投诉红星美凯龙商家价格欺诈

近日,有消费者投诉长沙红星美凯龙韶山路店商家涉嫌价格欺诈,直指商场侵犯了自己无理由退款的权益,多番调解均以失败告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消费者小李(化名)自述,7月9号上午,自己去红星美凯龙韶山路店准备看家具时,发现对面的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正在举办长沙世纪家博会展会,于是就过去看看。据悉,入驻红星美凯龙韶山路店的沙发品牌联邦米尼也参与了本次家博会。

小李称,由于当时展会现场正逢故障停电,没有做任何逗留,就返回了红星美凯龙商场,正在家博会参展的联邦米尼店的销售员和老板尾随他们回到了红星美凯龙。

在联邦米尼门店中,小李购买了沙发、餐桌椅及单人位沙发等家具,并向商家付款22000元。签订合同后,小李回到了老家,却发现老家同样的品牌沙发报价比在红星美凯龙联邦米尼店的价格低。

联邦米尼门店认为,小李主张的老家报价没有任何凭证,且商品不在同城比较范围之内,自家商品的价格合理无误。

此外,联邦米尼门店还表示小李是长沙世纪家博会的客户,不能享受红星美凯龙对客户承诺的30天无理由退款的权益,因此拒绝了小李的要求。

“我在红星美凯龙韶山路店联邦米尼店里购买的家具变成了商家私自向我收款,使得我作为消费者没办法享受在红星美凯龙商场消费能享受到30天无理由退款的权益”,小李说。

在商场门店签单,又被认为是世纪家博会的客户,无法享受30天无理由退款,这是怎么回事?

8月4日,258探房向红星美凯龙相关工作人员核实该投诉的相关情况,该工作人员称“具体事实参照政府官方回复”。

据悉,8月3日,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在问政湖南平台上对此事进行了公开回复。

该回复称,根据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审核,小李在红星美凯龙韶山路店联邦米尼店购买家具已签订销售单并付全款属实。 据商户提供的材料反映,小李在参加红星国际会展中心世纪家博会时被商户导购员引导至店内签单。

经红星美凯龙商场核实,小李未在商场统一收银交款,商场电脑没有购买商品记录,因此红星美凯龙商场认为不符合商场30天无理由退货条件,不认可在商场退单退款,享受商场30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服务承诺。

双方就此事进行过多轮沟通,红星美凯龙商场与雨花区市场监管局也介入组织调解,但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小李、联邦米尼门店及红星美凯龙商场曾于7月14日在井湾子市场监管所进行调解。

第一种是因小李未拿出比价凭证,如需退款,按照合同约定扣除20%违约金即4400元;

第二种,即商户在总价上让利2000元,合同货款按照20000元金额进行让利,并保证售后。

8月3日的官方回复称,根据执有的销售单来看,该合同属于真实有效,而小李未提供商家涉嫌价格欺诈的证据,双方应为消费合同纠纷。建议小李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走法律途径解决。

就此事件,258探房采访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刘律师表示:“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明确界定了商家的价格欺诈行为,而结合本案的案情,消费者虽然提供了老家商品的价格,但并不符合规定中的情形,因此还不能认定商家构成价格欺诈。”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商家涉嫌价格欺诈,那么双方订立的合同应属合法有效的合同,除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不得解除合同。刘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仔细查看合同,判断是否符合约定的退换货情形,如果符合可以要求退换货。

此外,刘律师认为红星美凯龙商场对入驻商家有管理的职责,应当做好管理工作,对商家的销售应当统一收款,并开具发票。如果商场一方面对外承诺30天无理由退换货,另一方面又默许商家可以私自收费据此拒不履行30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此种行为一涉嫌违约,二涉嫌偷税漏税,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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