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质监局抽检木制家具:9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的2014年木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显示,有12批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2.9%。
本次共抽查69家木质家具生产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依据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产品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结构安全、警示标语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大连新安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辽阳市太子河区东威木器厂、辽阳市太子河区昌宏家具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韵家具厂、新民市琴胜家具厂、沈阳市新汇海家具厂、新民市蒙旗家具加工厂、新民市福柱家具厂、沈阳市于洪区鑫源鑫家具厂等9家企业的9批次产品被检出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质监部门表示,甲醛释放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甲醛含量高的人造板或胶黏剂,或者使用的饰面材料密封性能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还发现,7批次产品木工要求不合格,4批次产品表面理化性能不合格,3批次产品力学性能中的稳定性不合格,1批次儿童家具产品结构安全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