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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就业】贵阳招聘101名人员公告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1名,其中管理人员 94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乌当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2)。

2.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的岗位,限截止2019年9月22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再报考该类岗位。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的岗位,限截止2019年9月22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贵阳市辖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4.定向招聘“村(居)两委成员” 的岗位,限截止2019年9月22日,在村(居)从事村(居)委会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村(居)委会成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乌当区社区工作者”的,限截止2019年9月22日在乌当区所属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报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所有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9月22日。

1.2016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招录的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4.截止2019年9月2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及县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1.原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乌当区201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委托他人报名的,《报名表》中所填内容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请网上自行下载。

2.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现金),获取缴费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乌当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4)或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缴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提交双面打印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详见《岗位一览表》),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岗位一览表》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

区招聘办及时在报名结束后将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改报时间:2019年9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报名前两日各岗位报名情况于次日在报名现场进行公布。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总体报名情况待取消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完成后及时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 10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领取地点为乌当区行政综合楼二楼就业大厅。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笔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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