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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橱柜合同将有范本 征求意见稿上网公示

中国宁波网讯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宁波市民装修家居已经习惯于橱柜定制,而由此引发的各类消费纠纷屡有发生。昨天,宁波市工商局在网上公布了我市首份橱柜定制合同的统一示范文本,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据了解,这份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工商局、宁波消保委、市厨卫产业协会联合制定,较为清楚地界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不少消费者在安装好橱柜后,开始时看看蛮好,可过了两三天却发现许多问题。而此时与商家理论,商家往往会提出:“我们安装完毕的那天,你怎么不提意见?”

这类消费纠纷在该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出台后,可能会减少不少。记者注意到,昨天新公示的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对橱柜安装如何验收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消费者应于“橱柜安装完毕后7日内”会同商家人员对安装的橱柜进行验收,“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橱柜的质量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现行国家标准”。有质量异议的,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事先共同约定委托鉴定方。

由于橱柜产品的三包并无任何强制性规定,该份示范文本的征求意见稿中,试图给予消费双方自行决定的权力。征求意见稿中,橱柜的保修年限,由双方商议后填写,而时间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还专门设有有关付款、完工等方面的约定,而逾期的违约金该如何赔偿,也由买卖双方自行商量约定。合同同时还详细约定了双方其他方面的违约赔偿办法。

此外,这份合同文本也明确了在橱柜设计环节中,双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其中规定,消费者需到橱柜商家通过“看样”来定货,同时双方确认设计图纸后,应当签字确认;而橱柜商家则应安排设计人员到消费者的现场进行测量,并根据消费者提出的要求和厨房结构进行设计,并准确绘制成设计图,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按照由消费者签字确认的图纸开料生产。

记者注意到,网站上同时还公示了《宁波市橱柜定制预订单》征求意见稿。市工商局指出,公示征求意见的时间到12月27日为止。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以发送邮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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