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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沙发、旧床垫、废旧电器往哪丢?找它上门回收!

大件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公斤或者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及其他生活废弃物。

废旧家具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具有坐卧以及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包括制作家具的材料等。其他生活废弃物指除废旧家具、废旧家用电器以外的大件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厨房用具、卫生用具以及用金属、橡胶、皮革、装饰板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各种大件物品等。

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废弃的体积较大的电器电子产品,如作为大件垃圾处置的,按照大件垃圾的管理要求予以投放和收运,并按照国家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定进行处置。

2020年11月11日,翠香街道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刘某未经市容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将旧床垫等大件生活垃圾倾倒在珠海市香洲区新竹垃圾转运站。

当天,中队执法人员做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决定。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将大件生活垃圾交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收集单位上门收集,或者未投放至指定场所而随意丢弃在街边等公共区域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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